国标中规定,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、并在表面覆贴实木单板或薄木(木皮)的家具属于'实木贴面家具',国标在给出实木类家具定义的同时,又将实木类家具分全实木家具'、实木家具'实木贴面家具',并分别给出了具体定义。
国标中出现'细木工板'字样是'人造板类家具'的定义中,人造板类家具'是'以纤维板、刨花板、胶合板、细木工板、层积材等人造板为基材的家具'。实木家具的定义过于宽泛,且缺乏唯一性,正是现行的国标让个别商家打了擦边球,让消费者看不懂,'其实很多时候全实木的并不好用,因为家具里牵扯到很多力学原理,有时候用人造板的反倒更耐用,而且人造板的木材利用率更高,从环保角度看,更值得推广。'商家打实木家具概念擦边球的不在少数。
凡是带有实木材料的,哪怕整个家具上只有一块实木板材,就将其笼统地称为实木家具,成为部分商家的推销手段。国标在这方面也有明确规定,要求产品标识中必须包括主要用料、执行标准等信息,使用说明中更须包括产品主要原、辅材料名称、使用部位。
在2008年颁布、2009年开始实施的国'GB/T 3324-2008'《木制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中,就有对实木类家具的准确定义,即'以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为基材制作的、表面经涂饰处理的家具;或在此类基材上采用实木单板或薄木(木皮)贴面后,再进行处理的家具'。国标对'基材'的定义是,'用于制作家具主要部件的材料,也称主要用材';同时,国标中还写明,'柜类家具的主要部件包括面板、顶板、门板、旁板、隔板、底板和脚架等'。判断是不是实木类家具,最根本的就是要看是否存在人造板,如果有三合板、密度板之类的人造板,肯定就不能叫实木类家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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